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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預報準確度評估須改善

審計署指,市民認為天氣預報的準確度,與天文台    所定的評分有差距,要求天文台調整對準確度的評分方法。

審計報告指,關於天氣預報的準確程度,天文台目前會利用預報驗證方法, 評估市民認為天氣預報的準確程度。

根據該方法, 天文台就五項天氣要素, 比較預報和實際情況差別, 並為每項要素計算分數。如最後得分達到天文台所定的「 準確 可接受」 評分, 即表示市民認為天氣預報準確。

現時天文台以85分,作為「準確i接受」的水平,這是在14年前設定的。

而除採用上述驗證方法外, 天文台每年均進行兩次調查, 收集市民對天氣預報準確程度的意見。

根據預報驗證方法,2005至2009年間,約90%的天氣預報被評定為準確。不過,有關的意見調查結果卻顯示, 公眾認為少於80% 的天文台天氣預報屬於準確。

為此,審計署建議香港天文台台長應該:

( a) 考慮是否適宜調整天氣預報驗證方法的「準確 可接受」 評分;

( b) 考慮進行檢討,在天氣預測準確程度方面, 找出預報驗證方法與市民意見出現差異的原因;

及( c) 考慮縮減兩者差異所需的行動。

審計報告指,天文台同意審計署的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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