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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讓光害令「東方之珠」蒙污

香港素有「東方之珠」的美譽,璀璨的夜景最吸引遊客。然而,隨著社會發展,環保意識抬頭,燈光愈夜愈美麗,未必再贏得一面倒的讚頌,如何在萬家燈火的繁榮景象,與減少光害間求取平衡,成為急須探討的課題。

  最近有國際天文雜誌探討光污染,以香港夜景作為封面,有環保組織認為,事件反映了香港的燈光污染已在國際「聞名」,促請政府進行光污染立法公眾諮詢,和成立具法律效力的投訴機制。

  香港的燈光夜景令人一看難忘,然而,這只是遠觀的良好感覺。徹夜恍如白晝的不夜城,內裏有不少問題,最直接是居民作息,經常會受強光影響。數字顯示,去年收到的光滋擾投訴數字達三百七十七宗,比上一年時多出近九成。受到強光干擾生活的居民,一是要二十四小時生活在「日光日白」的世界,承受長期的緊張和壓力;一是被逼自我隔絕,承受在空氣不流通環境下生活。

  發亮發光需要有節制

  過度使用強光,另一個影響當然是不環保,浪費的電力和金錢不菲,在社會日益關注環保下,這種人為的繁榮景象,自然受到環保組織批評。

  香港是商業城市,而且人口密集,適當的照明和商業燈飾,暫時仍難避免。近年有環團開始推動企業在半夜前關掉廣告及裝飾燈,獲得不少商戶響應。作為本地主要商場業主的領匯    ,已承諾把旗下約一百八十家商場外牆的燈飾提早關掉,同時將提早熄燈加入作新租約的條文。這些減少光害的自發性行為,都是一種進步。

  要減少光害,又要從商業上取得平衡,中間應該還有很大空間可以作出改善。從能源角度出發,使用節能燈飾,是減低資源浪費的有效方法。由於技術進步,節能燈飾價錢應有大幅下調空間,達到企業與社會雙贏。

  規範燈飾未追上形勢

  至於商號以強光燈飾作為宣傳,往往出現不注重效益的情況,除了燈光鬥強之外,亮燈時間不時出現鬥長的情況。從實際效果上,當深夜人流減少,依然亮起強光宣傳,邊際效益其實很低。商號忽視燈飾效益,部分源於他們投入大筆費用製作宣傳燈飾,就會認為無謂慳省電費支出,寧願用盡設施,結果出現無人照亮燈的不必要浪費,在租金昂貴的商業區尤其明顯。

  「東方之珠」發亮發光,無疑是繁榮興旺的象徵,然而,當代的經濟理念,著重可持續發展,香港的明亮要長久延續,就必須善用地球資源,注重對環境和社區的保護,燦爛的燈光不應變成禍害。過去,香港雖有不夜城的稱號,當局對燈光的規管卻比較鬆散,未能追上社會對資源有效管理的要求,亦沒有完善機制回應投訴,今次國際雜誌對光害的報道沒有點名香港,但正好提醒當局,應該立即關注積習和流弊,盡早作出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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