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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孕婦後遺 港產童棄宿舍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後遺症陸續浮現,過去5年累計有30名父母均是內地人的孩子,被遺棄在政府資助的兒童宿舍,每名孩子每年撫養費估計約11萬元。這些內地父母毋須放棄撫養權,部分間中來港探子女,只當放子女在寄宿學校。

有學者擔心加重本港的社福負擔,促港府考慮應否容許非港人父母來港產子。

父母均非港人的港產嬰,過去10年間急升45倍,由00年的709人,大增至去年的32,653人。港府今日將交代2012年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限制配額。

而根據社署資料,過去五年,有30名父母均為內地人的港產孩童,申請入住兒童住宿服務。截至今年6月初,亦有2名父母均為內地人的孩童,正輪候兒童院舍。

無內地戶籍 難撫養決棄港

據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所知,有內地父母養育孩子至2歲大時,才發現孩子患有自閉症,因內地欠缺教育及復康治療等配套,遂委託在港朋友照顧。不過,朋友難以長期幫人「湊仔」,最終孩子要申請社署資助的兒童住宿服務,父母定期來港探望。

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跨境及國際個案工作服務總監張玉清表示,這類個案大多來自內地基層家庭:「在港出生的孩童雖有居港權,但在內地沒有戶籍,若要返內地生活,要承擔很大的生活開支。」父母在產子後才發現無力承擔撫養費用,才狠心將孩子留港。

她解釋,內地文化與港不同,港人會認為是因為家庭出現問題,或孩子遭遺棄,才會入住兒童宿舍;但內地父母卻認為,送子女去兒童院舍,與子女入住寄宿學校無異。內地父母亦毋須放棄撫養權,可間中申請雙程證來港探孩子。

申請政府資助的兒童住宿服務,需要經過社工評估,但張玉清慨歎,因父母居於內地,社工難審查該家庭是否有照顧困難。

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認為,這類個案只是少數,政府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,就會「價高者得」,來港產子的都是有經濟能力的家庭,逾9成都會帶孩子回內地生活。

倡考慮禁非港人父母港產子

他認為,港童沒有內地戶籍的問題,對父親是港人、母親是內地人的家庭才是最大影響。他們多為低收入人士,若子女沒有內地戶籍,則難以負擔帶子女回內地的生活開支。

據部分兒童之家年報的開支推算,照顧一名孩子的平均開支每年約須11萬元。鍾劍華擔心,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人數遞增時,有長期病患或智力問題的孩子會隨之增加,社會沒預算這批開支,將加重本港的社福負擔。

他又認為當局應追查有多少港生內地孩子會來港定居及讀書,以在社福上作準備;由於產科應付能力不足,鍾認為應考慮應否容許父母均非港人的內地人來港產子。

社署發言人回應,若內地父母打算安排在港出生的子女來港生活,應考慮子女成長的福祉及在港的照顧、養育和監護問題,為此作好妥善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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