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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被拖418萬罰款 3年「遲還書」逾千萬項

【明報專訊】公共圖書館過去3年逾期歸還圖書館資料共有逾千萬項,截至上月被拖欠的逾期罰款近419萬元,有13.3萬名市民更因尚未清繳罰款而被中止服務。有立法會    議員對此感詫異,指圖書館服務涉及公帑,促請康文署    加強監管執法。民政事務局    長曾德成    強調,會保留權利採取法律行動追討。

曾德成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時表示,過去3年共有逾1235.4萬項逾期歸還圖書館資料,當中大部分已歸還而在已收取的逾期罰款金額,2008年為1801.8萬元,09年為1927.2萬元,去年則為1989.3萬元,截至去年底被拖欠的逾期罰款達418.6萬元,佔總體罰款的7.3%。

涉及公帑 議員促加強執法

提出質詢的立法會議員張學明對罰款金額感詫異,會繼續跟進問題,認為圖書館服務涉及公帑,政府有責任設法追回欠款,並檢討現行處理市民拖還圖書和罰款的機制,促請署方加強監管執法。

被問及康文署有何機制追討逾期罰款,曾德成表示,圖書館可暫停借用人的圖書證使用權,按個別情况考慮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。康文署回覆指出,08年至去年共處理5302宗欠款個案,2003年更錄得單一圖書證的最高罰款額為4736.7元(每項成人借用資料罰款上限為130元),經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後署方勝訴,但仍在追討中,截至昨日,共有13.3萬名市民因尚未清繳罰款而被中止服務。

至於有多少市民因更改地址而無法追討欠款,署方稱未有統計,但在徵得私隱專員公署    批准後,可向入境處    核實讀者資料。

康文署指出,正進行電腦系統提升工作,預計可於2013年完成,今年度亦會在6間圖書館測試無線射頻識別技術在工作流程、上架等應用,稍後會進一步研究多元化的遙距自助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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